玻璃瓶厂由于中国药用玻璃瓶与药物直接接触,一些制药企业必须不断地存储较长的一段时间,药用玻璃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涉及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质量。所以药用玻璃瓶标准发展具有一种特殊、严格的要求,归纳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更系统、更全面,提高产品标准的选择性,克服标准对产品的滞后性。
根据用于不同标准的新的标准不同的材料的原理确定的相同产品,极大地扩大了标准覆盖的范围内,改进的各种新药特药不同的玻璃材料,不同的产品性能和适用性选择性改变一般产品标准标准产品开发相对滞后。
例如,新标准覆盖的8种药用玻璃瓶产品中,每一种文化产品的标准都按材质、性能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为硼硅玻璃,第二类为低硼硅玻璃,第三类为钠钙玻璃。虽然对于某一类材质的某一种产品我们现在我国还没有一个生产,但是由于该类企业产品的标准研究已经发展出台,解决了通常通过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出来再制定相关标准的滞后问题。各类社会不同档次、不同工作性能、不同用途和剂型的药品对各类学生不同材质的产品及标准,具有更灵活、更大的选择网络空间。
硼硅酸盐玻璃和低硼硅酸盐玻璃的定义ISO4802.1-1988《硼硅酸盐玻璃和低硼硅酸盐玻璃的定义国际标准》ISO4802.1-1988《第一部分:滴定法测定和分级》。 硼硅酸盐玻璃(包括中性玻璃)被定义为含有三氧化硼(B-2O-3)5~13%(m/m)的玻璃,而含有三氧化硼(硼硅酸盐)的硼硅酸盐玻璃(包括中性玻璃)被定义在1997年发布的玻璃成分分类及其正常批量生产的测试方法中.. 根据1997国际标准对玻璃进行分类的原则,我国医药玻璃瓶行业多年广泛使用的B-2O-36%(m/m)左右的玻璃材料不应称为硼硅酸盐玻璃或中性玻璃.. 实验表明,这种材料的玻璃颗粒法内表面的耐水性和耐水性均小于1级和HC1级,或1级和2级之间的边缘。 实践也证明,这些玻璃中有些在使用中会出现中性不合格或离型现象,但这种玻璃在我国已经生产和使用多年,新标准保留了这种材料的玻璃,并规定其B-2O-3的含量应符合5-8%(m/m)的要求,明确规定这种玻璃不能称为硼硅酸盐玻璃(或中性玻璃),而命名为低硼硅酸盐玻璃..
积极采用ISO标准,国际标准,全面参照新标准ISO标准和行业标准和药典美国,德国,日本等先进国家,与实际的药用玻璃行业在中国,无论是从玻璃瓶的种类和组合玻璃与国际标准达成。